近日,洛南至卢氏(陕豫界)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经国务院批准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。该批复是继项目取得生态保护红线认定意见后又一里程碑,为加快征地拆迁提供了坚实法律基础,也为全面掀起大干热潮提供了坚强保障。
洛卢高速公路起于商洛市洛南县永丰镇李村,与已建成的澄商高速公路商州至洛南段相接,止于洛南县灵口镇陕豫界,与在建的卢氏至洛南高速公路河南段相接,全长54.371公里。
项目启动以来,商洛市委市政府将其纳入全市重点项目挂图机制推进,成立“六高一场”指挥部统筹抓总,市县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,市交通局、市高速办专班推进,洛卢项目公司担当落实,高效完成了土地预审等17项前期手续批复。
项目建设用地是制约项目建设进度的关键因素,自土地组卷工作启动以来,商洛市紧盯要素保障,压茬推进项目穿越生态敏感区、耕地占补平衡和粮食产能指标落实等关键节点,用好用足政策红利,强力推动市县相关部门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土地组卷上报,积极协调对接省级相关部门单位推动审查报批进度。省市县及项目建设单位形成统筹推进合力,多角度、多层次、多途径推动项目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工作,全力以赴破解难点堵点问题。3月12日,自然资源部《关于洛南至卢氏(陕豫界)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》(自然资函〔2024〕268号),同意洛卢高速公路项目征收288.5762公顷土地,为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据悉,洛卢高速公路是陕西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,是陕西通往河南的重要高速大通道,也是深入实施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重要交通支撑。该项目建设,对于构建立体交通网络,密切关天经济区与中原经济区,带动豫西和秦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,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(代利锋 樊星)